为落实国务院“双打”工作部署,严厉打击制售假劣中药材违法犯罪行为,进一步整顿和规范中药材市场秩序,保障公众用药安全,近日,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印发《2012年全省中药材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对全省中药材市场专项整治做出安排部署。
甘肃省局提出,通过专项整治,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地方政府负总责、相关部门各负其责、企业和市场开办者为第一责任人的中药材市场监管责任体系,落实和强化中药材市场巡查、检查和监督抽验工作制度,加强中药材药品质量监督,依法查处一批制售假劣中药材案件,重点打击制售染色、人工增重、掺杂掺假等假劣中药材违法行为,使制售假劣中药材的行为得到有效遏制。
甘肃省局强调,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建立对中药材专业市场和中药材集贸市场定期巡查和不定期检查制度,兰州黄河中药材专业市场,陇西文峰、岷县当归城等中药材集贸市场所在地县(区)局应至少每月全面巡查一次,市局至少每两个月全面巡查一次。省局每季度将派出检查组进行督查,并同时进行一次全面巡查。加大技术监督力度,利用已批准的中药材补充检验方法针对性开展染色、人工增重、掺杂、掺假、硫磺过度熏蒸等制售假劣中药材的监督抽验,积极开展中药材补充检验方法研究,及时发现和查处中药材掺杂使掺假违法行为。加强中药饮片加工企业、中成药生产企业和药品经营企业的监管,对从非法加工经营中药材中药饮片行为依法严厉查处。
甘肃省局要求,各地中药材市场要切实履行法定职责,逐级分解任务,层层落实责任。对在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向地方政府报告,及时加强监管。要结合本地实际,对重点问题、重点区域、重点企业进行集中检查,深挖制假售假窝点,坚持“五不放过”原则查办一批典型违法案件,对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充分发挥电视、广播、互联网、报刊等媒体的作用,大力揭露曝光制售假劣中药材的违法犯罪行为,及时宣传专项整治成果。完善举报投诉制度,广泛发动和正确引导群众参与整治行动,动员全社会力量共同监督。